大手牵小手,维权向前走,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直是法院人心中的重中之重。近日,泸县人民法院联合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共同向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川渝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用爱与法治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推动两地法院签订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走深走实。
2024年4月中旬,一位面色憔悴的中年女子带着她的女儿来到泸县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通过了解,原告刘某某与被告祝某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8年6月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调解下离婚,年仅5岁的婚生女小小祝抚养权归被告所有,但被告并未承担起相应的抚养义务,小小祝一直跟随奶奶生活。由于家庭变动,小小祝于今年年初向原告提出想要跟随原告生活,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刘婷以“唠家常”的形式耐心细致向双方当事人询问,得知小小祝目前已转学到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上学,暂时由外公外婆代为照顾,为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以及后期对小小祝的生活学习情况更好开展回访追踪,刘法官与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朱沱法庭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
5月11日,倾盆大雨一早便从天而降,耳边响声瞬时哗哗作起,警车如利剑般劈雨前行,两位法官撑伞同行来到了原告的家中与小小祝的学校。
一点一滴的询问,一步一步的劝导,刘法官与郭法官对于该案也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为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让小小祝父母双方切实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两位法官最终在该案庭审后选择联合向当事人发放了《未成年人关爱提示》。
刘法官向原告恳切说道“唯有以爱为初衷的付出才能得到更多爱的回馈,你们的出发点也是为了孩子,既然孩子选择了你,就要把她照顾好”,郭法官也对小小祝关心道“别害怕,在你长大的过程中若是有需要我们帮助的地方可以随时告诉我们,我们一直在这里”......离婚不失位、离婚不离爱,原告刘某某收到《提示函》后,当场明确表示将回到永川亲自抚养女儿,陪伴女儿成长。
父母是子女之源,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小小祝的案件在家事案件中可能只是较为平常的一个,但每一个案子的两端都连着不同的期待,不同的人生轨迹。今年11岁的小小祝正是含苞待放的年纪,也正是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希望这位腼腆的小姑娘一直得到爱、感受爱、回馈爱。
泸县法院也将始终立足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履职,通过跨域联动强化对该案的跟踪回访,持续深化落实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用司法的力量保护好每一朵祖国的未来之花,为更多的小小祝托起一片蓝天。